关于在全国诗教工作中开展中华散曲之乡创建活动的决定

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诗词学(协)会:

诗教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,是中华诗词事业的基本建设工程。中华诗词学会自1995年以来,着眼国民诗教、校园诗教、社会诗教,倡导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、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活动,受到省市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,得到了广泛开展和不断提高,为推进诗教走向社会大众,推进中华诗词事业复苏振兴,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发挥了积极的应有的作用。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华诗词事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,诗教也呈现蓬勃发展的好形势。特别是散曲的作者队伍在明显扩大,散曲作品在大幅增加,散曲复兴已显现端倪。为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,中华诗词学会在2015年上半年成立了散曲工作委员会,郑欣淼会长兼任主任,加强了对这方面工作的指导。最近,又由学会领导带队,对山西省原平市诗教与创建散曲之乡、农民散曲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。中华诗词学会对原平市散曲复兴出现的新现象,为诗教提出的新问题,促进诗词散曲全面发展应采取的新举措,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,决定在全国诗教工作中开展创建“中华散曲之乡”活动,并授予山西省原平市为第一个中华散曲之乡。

创建中华散曲之乡,暂时以中华诗词学会关于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(市)暨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有关规定》为指导,按照文件中有关的评定标准、考察条件及申报、审批、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,指导工作,抓好落实。也希望省市区政府和各级诗词散曲组织,结合本地本单位实践,积极提出建议意见,以推动创建中华散曲之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,进而推动中华诗词事业的新进步新发展。

中华诗词学会

2016年12月14日